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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杆路“三线交越”整改刻不容缓

  最近,某分公司因“三线交越”引起一农民受伤纠纷,虽然这起纠纷最终圆满地得到解决,但也暴露出“三线交越”仍然是引发安全事故的重大隐患之一。

  一、“三线交越”存在的现实原因和历史原因

  近年来,随着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事业的长足发展,一味地追求工程建设进度、节约建设材料、人工成本是造成“三线交越”的现实原因。由于早些年电信村话多采取电信与村共建模式,村拥有已建电力或广电杆路产权,为降低村话用户成本,电信线路与电力、广播电视线路共杆现象较为普遍,这是造成“三线交越”的历史原因。农村电网改造后,电力杆路产权归乡镇电力企业所有,“三线交越”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

  二、“三线交越”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线交越”对通信设施危害面宽、危害程度高。农村通信杆线分布广泛,“三线交越”可能造成的强电引入,除了直接危害杆路沿线村民安全,致使触电伤人严重后果外,还可能串入机房,引起保安单元过热,发生火灾和损毁通信设备事故。类似事故,历史上曾有过电击致人死亡、机房设备烧毁的惨痛教训。

  三、“三线交越”整治刻不容缓,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三线交越”整治不力的原因

  多年来,“三线交越”整治工作存在“三多三少”:布置多,检查少;制度多,落实少;说的多,做的少。究其原因,近年来由于过分强调经济效益,重发展轻维护的观念在农村分局所表现比较突出,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少数生产单位负责人和线路维护人员责任感不强、安全意识淡薄,“三线交越”整治被认为是耗时耗力,卖力不讨好的差事;杆线巡检流于形式、走过场,心存侥幸,能拖则拖,配发的整治材料多年被存压仓库,束之高阁;管理部门对“三线交越”整治工作重视不够,缺乏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检查不严、制度执行不力、考核力度不大;杆路产权单位间缺乏协调沟通,建设各自为政。

  (二)“三线交越”整治应遵循的原则。

  “三线交越”整治应以《安全生产法》、《电力法》、《电信条例》(国务院令第291号)、《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28号);(5)《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39号令)、《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国务院第295号令)、《江西省电信条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499—2001)、《农村安全用电规程》(DL493-2001)、《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或行业发布的其它相关技术标准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继续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法办事、相互支持;严格整治、确保安全”和“谁违章、谁整改”的原则。

  (三)明确“三线交越”整治工作的重点。

  “三线交越”整治工作应以“三小”、“三区”为重点,即城市小街、小巷、小居民区和城乡结合区、厂矿企业居民区、边远农村地区,对容易引起设备严重损坏和人身安全事故的隐患应优先整改。

  (四)“三线交越”整治工作的技术标准。

  1、城乡主杆线整治技术标准:线路同杆架设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通信线路的上方,且架空电力线路最低导线与通信线路的最高导线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米。。

  2、低压电力线路与通信线路交越时,电力线路应架设在通信线路上方,电力线路电杆应尽量靠近交越点,但不应小于对通信线路的倒杆距离。

  3、电力线路与通信线路的交越角以及最小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与通信线路的交越角不小于45度;与通信线路的垂直距离不小于1.5米;在开阔地区,电力与通信(或广电)两线平行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

  4、电力用户直配线与通信下户线交越时,其垂直距离不应小于下列数值;电力用户直配线在上方时为0.6米;电力用户直配线在下方时为0.3米。

  5、三线进户时要明显分开。

  (五)“三线交越”整治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1、搞好“三线交越”的摸查统计,加大对“三线交越”排查力度。对历史形成的交越和搭挂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普查,摸清情况,统计造册,建好台账,并制定相应的限期整改计划和整改措施。把明线下地、移杆改路、拆旧换新、调整间距、安装保护套、清除弃用杆线、拆清通信电杆上的无关设施等行之有效的方法有机结合,促使“三线交越”整治形势的根本好转。

  2、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兼顾;要加大投入,拿出一部分维护成本来确保整治资金,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3、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分步实施整治。鉴于“三线交越”、共杆等现象,特别是在农村普遍存在现实情况,如果全部整改,需要大量资金,短期内完成是不现实的。我们应加强与电力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就“三线”交越、共杆整改工作进行协商,制定分步实施方案,逐步进行解决。“三线”交越和搭挂的安全整治工作必须区别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进行:先重点、后一般;先城镇、后农村;在城镇中,先主要干道、后居民小区。通过以点带面,依次推进。

  4、加强宣传,形成合力促整治。要加强宣传教育,以提高员工和民众的安全意识,要争取新闻媒体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向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宣讲“三线交越”安全整治对人身安全、设备(家电)安全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特别要加强对线路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标准、安全知识的培训,提高线路施工人员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防止出现新的违章交越和搭挂。

  5、建立长效机制,使“三线交越”管理日常化。从规范杆路工程入手,防范源头,严把工程验收关,把“三线交越”安全隐患控制在最低点。工程要严格遵守相应工程规范。现实中,以不规范的施工换取工时的缩短和工料的节约、工程管理放松、执行规范不严、流于形式的验收等现象屡见不鲜,使得一些新建杆路“带病”入网,增加了整治难度和整治工作量,埋下了安全隐患。我们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管理不到位、整改不力、主观上造成新的“三线交越”等责任人,加强督办和检查,从严考核,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秭归县电信分公司综合部 向方录)

摘自《湖北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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